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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聞資料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於104年1月8日接獲線報,循線於本市臺北火車站北二門前埋伏,緝獲涉嫌擔任詐欺案取款車手之嫌犯,現場起獲被害人所有之新臺幣7萬元現金及1條金項鍊等贓證物。惟令警方驚訝的是該嫌犯竟年僅14歲少年,目前尚係某國中二年級逃學生(中輟生部分已於103年10月28日撤銷在案)。
警方深入查證發現,該名少年母親早逝,父親遠赴大陸工作賺錢養家,少年與祖母同住,因不喜歡念書,經常翹課逃學,流連於網咖認識一名20多歲男子,只要到網咖有遇到該男子,所有花費該男子就會主動買單,日前該男子問他想不想賺錢,只要幫忙去取欠款回來,工作輕鬆又沒有討債之風險,每次可從中分得2.5%報酬,1月7日晚間原本應擔任取款另名車手沒空,遂由本案少年代班,從「老闆」手中取得1支聯絡行動電話及2千元交通費,於1月8日午間依電話指示,前往新北市新莊區丹鳳高中附近公園內,見綁馬尾女子將裝有款項之鉛筆包置放某座椅下離去後,即刻趨身拿回,惟少年辯稱不知該名葉姓女大學生(85年次),甫被詐欺集團以「你哥哥欠地下錢莊遭綁架,若不付贖款將再受凌虐」電話恐嚇詐欺。甚至於,被害人在現金不足下主動交付金項鍊1條,警方依據該鉛筆包所遺留繳交補習班費用字條,循線通知被害人出面指認。全案經警詢後,依詐欺、贓物非行少年暨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警方呼籲家長應注意就學年齡少年在外言行及交友狀況,避免被不法犯罪集團所利用。此外民眾如遇有接獲不明電話時,應牢記「1聽、2掛、3查證」三步驟,遇有可疑迅速撥打165反詐騙電話專線,或撥打110報案電話通知警方,以避免詐騙集團得逞,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摘自刑事局165反詐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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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sawawaw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