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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再翻新,坊間出現自稱廠商的電話,去電民眾指已代完成申請太陽光電設備補助及代繳保證金,並簽定「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補助合約書」,要求民眾匯入代繳金額。經濟部能源局接到民眾詢問電話,除提醒注意外,經濟部能源局強調自99年起已未再簽訂國內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契約。
能源局指出國內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推動,自「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98年7月8日通過以後,依據該條例建構之電價躉購推動機制,以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進行太陽光電發電電能之收購,不再進行一般設置者設備補助。
能源局呼籲民眾為避免自身權益受損,如有接獲此類案件,應確認其所提供契約書及代繳款等文件,必要時可向能源局陽光屋頂百萬座推動辦公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8772-8661分機256)或能源局吳先生(聯絡電話:02-2775-7635)求證。

(摘自刑事局165反詐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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