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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手法:

   歹徒多於坊間設立廟宇或是神壇,利用民眾宗教信仰宣稱其正遭逢人生中重大危難,使民眾心生恐懼,再謊稱須透過靈修課程、作法祈福或施法消災解厄等行為才可平安度過災厄,但作法及靈修過程須交付大量金錢,甚至有歹徒更對民眾宣稱過程中須解除衣物或透過性交才可達到目的,騙財騙色,侵害民眾身體財產甚鉅。

二、案例:

1、李姓被害人經人介紹參加歹徒之靈修及音波治療課程,歹徒宣稱可發功傳遞能量治療被害人,過程中並要求被害人退去衣物,但遭被害人以感冒為由拒絕,事後並向被害人索取1萬8,000元課程費用。

 2、陳姓被害人透過朋友介紹結識自稱「玄寅法師」之歹徒,歹徒稱其正逢身體不適之時,可透過其作法「祭改」更改被害人運勢,驅危為安,遂要求被害人繳交8,000元供其購買作法用具,事後歹徒數度向被害人謊稱其親友亦需作法改運,以每次6,000元至8,000元不等之代價多次向被害人索討金錢,並向被害人宣稱如不改運其親友將會發生意外死亡,致使被害人前後共計交付8次金錢,損失金額6萬0,600元。

 

(摘自刑事局165反詐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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